索??引??號 | bm56000001/2025-00006058 | 分????????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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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構 | 發文日期 | 1747019220000 | |
名????????稱 |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山東監管局行政處罰決定書 | ||
文????????號 | 行政處罰決定書〔2025〕10號 | 主??題??詞 |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山東監管局行政處罰決定書
當事人:齊?,?/span>,男,1978年10月出生,時任山東聯創產業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聯創股份或公司)董事、總裁,住址:天津市東麗區。
依據2005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2005年《證券法》)的有關規定,我局對聯創股份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進行了立案調查,依法向當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及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應當事人要求,我局于2025年4月11日舉行了聽證會,聽取了當事人及其代理人的陳述和申辯。本案現已調查、辦理終結。
經查明,聯創股份收購上海鏊投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鏊投)股權情況及存在的違法事實如下:
一、聯創股份收購上海鏊投股權情況
2017年9月29日,聯創股份與高某寧等人簽署《股權收購協議》,決定以現金形式收購上海鏊投50.10%股權。本次交易屬于現金收購交易,不構成重大資產重組。2017年10月16日,聯創股份完成上海鏊投50.10%股權工商變更登記手續,上海鏊投成為聯創股份控股子公司。聯創股份于2017年11月將上海鏊投納入合并財務報表范圍。
2018年8月17日,聯創股份披露《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報告書(草案)》,擬通過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方式購買上海鏊投49.90%股權。其后,聯創股份先后5次披露交易報告書修訂稿(交易報告書草案及后續5次修訂稿以下統稱《交易報告書》),并于2018年12月15日披露重組事項獲得中國證監會核準。2018年12月19日,聯創股份完成上海鏊投49.90%股權工商變更登記手續,上海鏊投成為聯創股份全資子公司。
二、聯創股份信息披露違法情況
(一)聯創股份《交易報告書》存在虛假記載
2016年1月至2018年6月,上海鏊投通過借用體外資金、購買虛假業績等方式,虛增營業收入及利潤總額,導致聯創股份《交易報告書》存在虛假記載。其中,上海鏊投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1-3月、2018年1-6月虛增營業收入分別為18,349.89萬元、35,595.24萬元、10,353.01萬元、25,204.75萬元,占聯創股份當期對外披露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7.87%、12.86%、17.68%、15.92%;虛增利潤總額分別為8,944.44萬元、17,748.60萬元、6,216.14萬元、12,768.72萬元,占聯創股份當期對外披露利潤總額的比例分別為31.32%、37.85%、120.18%、83.47%。
(二)聯創股份2017年年度報告、2018年半年度報告、2018年年度報告、2019年半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聯創股份于2017年11月將上海鏊投納入合并財務報表范圍。2017年11月至2019年6月,上海鏊投通過借用體外資金、購買虛假業績等方式,虛增營業收入及利潤總額,導致聯創股份2017年年度報告、2018年半年度報告、2018年年度報告、2019年半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其中,聯創股份2017年年度報告、2018年半年度報告、2018年年度報告、2019年半年度報告虛增營業收入分別為9,565.14萬元、25,204.75萬元、58,219.98萬元、7,510.65萬元,占聯創股份當期對外披露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3.46%、15.92%、16.17%、4.43%;虛增利潤總額分別為4,691.26萬元、12,768.72萬元、23,520.63萬元、3,071.25萬元,占聯創股份當期對外披露利潤總額的比例分別為10.00%、83.47%、12.66%、28.68%。
上述違法事實,有聯創股份相關公告、財務憑證、詢問筆錄、情況說明、司法裁判文書等證據證明,足以認定。
聯創股份的上述行為違反了2005年《證券法》第六十三條、第六十五條、第六十六條的規定,構成2005年《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款所述的違法行為。
根據2005年《證券法》第六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保證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
聯創股份時任董事、總裁齊?,摷嫒紊虾v送抖?,未勤勉謹慎履行職責,系聯創股份上述違法行為的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在陳述、申辯和聽證過程中,當事人及其代理人提出相關申辯意見。經復核,我局對當事人申辯意見不予采納。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2005年《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我局決定:對齊?,?/span>給予警告,并處以20萬元罰款。
上述當事人應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將罰款直接匯交國庫。具體繳款方式見本處罰決定書所附說明。同時,須將注有當事人名稱的付款憑證復印件送我局備案。當事人如果對本處罰決定不服,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行政復議(行政復議申請可以通過郵政快遞寄送至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法治司),也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復議和訴訟期間,上述決定不停止執行。
山東證監局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