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bm56000001/2022-00008184 | 分????????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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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構 | 發文日期 | ||
名????????稱 | 關于核準恒泰長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減少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業務的批復 | ||
文????????號 | 吉證監許字〔2022〕1號 | 主??題??詞 |
關于核準恒泰長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減少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業務的批復
吉證監許字〔2022〕1號
恒泰長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你公司報送的《恒泰長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關于變更公司經營范圍,減少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業務情況的申請報告》(恒泰長財證字〔2022〕22號)及相關文件收悉。根據《證券法》、《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證券公司業務范圍審批暫行規定》(證監會公告〔2008〕42號)等有關規定,經審核,現批復如下:
一、核準你公司減少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業務。
二、你公司應當根據本批復修改公司章程,并向我局報備所修改條款。
三、你公司應當認真落實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業務了結計劃,確保客戶合法權益不受損害,妥善安置員工,維護社會穩定。
四、你公司應當自本批復下發之日起6個月內完成工商變更登記工作。
你公司應當自換領營業執照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中國證監會申請換發經營證券業務許可證。
吉林證監局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