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bm56000001/2025-00006469 | 分????????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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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構 | 發文日期 | 1747934760000 | |
名????????稱 | 江蘇證監局關于對江蘇錦玨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行政監管措施的決定 | ||
文????????號 | 〔2025〕71號 | 主??題??詞 |
江蘇證監局關于對江蘇錦玨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行政監管措施的決定
江蘇錦玨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經查,你公司存在以下行為:
一、未按合同約定向投資者披露信息,違反《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證監會令105號,以下簡稱《暫行辦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
二、未及時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信息報送平臺上填報更新管理人有關信息,違反《暫行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
根據《暫行辦法》第三十三條,我局決定對你公司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你公司應高度重視,充分吸取教訓,加強合規管理,并于收到該決定書30日內向我局提交書面報告。
如對本監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也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與訴訟期間,上述監督管理措施不停止執行。
江蘇證監局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