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裁量基本規則》系列知識(四):關于共同違法的行政處罰裁量的相關要求
日期:2025-03-27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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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以上當事人共同實施操縱市場、內幕交易等違法行為,主觀惡性強,客觀危害性大。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和基本法理,《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裁量基本規則》對此種處罰裁量作出專門規定,概括而言就是“先整體認定后分別處罰”,即:首先將所有當事人作為一個整體,認定主觀過錯、違法行為和違法所得,然后根據各當事人在共同違法中的地位、作用,明確分別承擔沒收違法所得、罰款的金額。但是,如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已經對共同違法行為規定了獨立罰則的,則按照相應罰則處理。例如,發行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組織、指使實施欺詐發行或者信息披露違法行為,社會危害性大,是從嚴打擊的重點,《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一百八十一條、第一百九十七條已經為其設置獨立罰則,不必再按照共同違法進行處理。因此,《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裁量基本規則》第十四條規定“但書”,為類似的一些特殊情形做好銜接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