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證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請設立境外子公司反饋意見
日期:2023-11-10 ????來源:證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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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證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現對你公司設立境外子公司申請文件提出反饋意見,請你公司在30個工作日內對下列問題逐項落實并提供書面回復和電子文檔。我會收到你公司的回復后,將根據情況決定是否再次向你公司發出反饋意見。如在30個工作日內不能提供書面回復,請向我會提交延期回復的申請。若對本反饋意見有任何問題,請致電我會證券基金機構監管部審核員。
一、根據申請材料,公司投融資業務審批部將支持新加坡子公司建立投融資業務的分級授權體系,建立清晰的分層授權審批流程。但我們關注到,新加坡子公司擬申請成為持牌基金管理公司并開展資產管理業務。請補充說明新加坡子公司擬開展融資業務的具體內容及相關考慮。
二、根據申請材料,你公司表示“不斷拓寬在港股及QDII等領域的海外投研體系,能夠較好的滿足國際投資者多樣的投資需求”。請補充提供上述海外投研體系具體情況,并就如何支持新加坡子公司投研能力作出補充說明。
三、《興證全球資產管理(新加坡)有限公司關聯交易管理制度》明確,董事會審議重大關聯交易事項時,關聯董事回避表決,過半數非關聯董事出席即可舉行,決議經非關聯董事過半數通過。關聯董事包括在交易對方任職的董事。根據《公司章程》,子公司公司董事會由3名董事組成,董事長與另外一名董事由興證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層兼任。請補充說明對重大關聯交易的審議安排是否合理有效;此外,該項制度僅對公司層面“關聯交易”作出規定,請補充說明公司管理產品層面的關聯交易管控安排。
四、根據申請材料,公司風險管理部和投融資業務審批部對新加坡子公司實行風險管理事項及業務審批事項垂直管理,部門內指派相應的人員對接新加坡子公司的業務開展情況,在投資合規監督、持倉證券風險管理、產品運作情況、投資授權管理、證券庫管理、新產品新業務等方面予以充分風險評估。請公司補充說明風險評估的具體安排,如方式、匯報路徑、頻率等。
五、根據申請材料,新加坡子公司擬任董事長還兼任你公司副總經理、基金管理部投資總監、研究部總監、國際業務部總監、基金經理。請公司補充說明擬任董事長是否有足夠精力履職。
六、《興證全球資產管理(新加坡)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無責任追究安排內容,請補充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