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請設立運營服務子公司申請事項反饋意見
日期:2023-09-08 ????來源:證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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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現對你公司申請設立運營服務子公司申請文件提出反饋意見,請你公司在30個工作日內對下列問題逐項落實并提供書面回復和電子文檔。我會收到你公司的回復后,將根據情況決定是否再次向你公司發出反饋意見。如在30個工作日內不能提供書面回復,請向我會提交延期回復的申請。若對本反饋意見有任何問題,請致電我會證券基金機構監管部審核員。
一、根據申請材料,創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本次設立運營服務子公司(以下簡稱子公司)事項僅經由董事會審議通過,未經股東會審議,請結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關要求,就你公司是否已履行完備的決策程序進行說明。
二、根據《創金資產運營有限公司運營管理服務業務基本制度(草案)》,“合規與風險管理部應當對運營管理服務業務實施監督管理,并定期或者不定期、自行或委托股東對運營管理服務業務進行事中或事后稽核”。鑒于“定期或者不定期”“自行或委托股東”的安排具有較大隨意性且較為原則,請完善。
三、根據申請材料,子公司擬任總經理已報名參加中國基金業協會 2023年7月20日組織的基金行業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水平評價測試。請就相關測試情況進行說明,并提供支撐性材料。
四、請補充提供你公司 2023年4月至7月主動偏股型公募基金管理規模,并提供托管行出具的相關規模不低于200億元的支撐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