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同意烏魯木齊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注冊的批復
日期:2025-03-10 ????來源:證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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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魯木齊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烏魯木齊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定向發行的申請報告》(烏行發〔2024〕483號)及相關文件收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212號)等有關規定,經審閱你公司注冊申請文件, 現批復如下:
一、 同意你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注冊申請。
二、你公司本次發行應嚴格按照報送我會的申報文件實施。
三、本批復自同意注冊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
四、 自同意注冊之日起至本次發行結束前,你公司如發生重大事項,應及時報告我會并按有關規定處理。中國證監會2025年3月10日